一、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6日臺教資(二)字第1100088517號函辦理。
二、本次申請案自8月1日起至8月31日受理申請(每年辦理2梯次:第1梯次為2月、第2梯次受理時間原為7月,本年度起改為8月)。
四、教育部函請各校指定單一窗口,於申請期限內備公文統一申請。旨揭須知及申請文件表格,請逕至教育部遠距教學交流暨認證網(https://ace.moe.edu.tw)下載。
五、敬請本校教師於8月13日(五)前向教發中心提出申請,以利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