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活動】文化部辦理112年度「東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 作補助」專案徵件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18日臺教師(一)字第1110101982號函辦理。
二、依據文化部( 下稱該部)111 年10 月14 日文交字第1113027638號函辦理。
三、為鼓勵臺灣與東南亞地區藝文單位進行合作創製及雙向交流,該部頒訂「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處理要點」,規劃執行要點九 ( 一 )          「東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自即日起徵件至111年12月16日 ( 星期五 ) 下午5時止。
四、檢陳本案補助要點與徵件新聞稿,詳情請參考該部獎補助資訊網 ( https://grants.moc.gov.tw )。
五、如有相關事宜請洽該部聯絡人文化交流司亞洲及太平洋科龔先生, 電話: 02-8512-6716 、信箱:jauwoei@mo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