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計畫目的:為促進各系依據系核心能力,推動高年級學生整合、總結、反思大學所學之課內外學習經驗,及促進學生結合系上專業所學、成功過渡、轉換、接軌下一階段職涯或升學場域,及延續本校SDGs-Inside的精神,特訂SDGs-Capstone課程補助。
二、 申請資格:本校日間部大三、大四之專題課程,授課教師或權責單位主管皆可申請,每系每學期至多推薦1案。
三、 申請時程:6~7月開放申請,確切時間依公告為主。
四、 經費補助:單學期課程補助4萬元為限、全學年課程8萬元為限。
五、 審查方式:申請案需檢附系務會議紀錄,教發中心邀請校內、外相關學者專家三至五名進行審查,並依審查結果核定補助名單及經費。
六、 成果報告:
(一) 全學年課程:於第一學期執行期程結束後十五日內填妥「期中成果報告表」,由本中心送交校內、外相關學者專家審查,若期中成果未達預期目標,則終止補助。
(二) 全學年、單學期課程:
1. 應於執行期程屆滿後十五日內填妥「成果報告」,由本中心送交校內、外相關學者專家審查,作為往後補助核發之評分依據。
2. 受補助教師未依規定繳交成果報告者,應完成補繳程序,始得提出次一學期補助申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