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大學網路與遠距教學委員會設置辦法(109.06.03 通過)

國立高雄大學網路與遠距教學委員會設置辦法

95年1月10日94學年度第3次教務會議通過
100年9月20日100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101年6月12日101學年度第4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依104年4月10日第144次行政會議決議修正法規格式
105年6月14日104學年度第4次教務會議修正第2條,105年6月20日發布
109年6月3日108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修正第2條,109年6月17日發布

第一條  為有效辦理網路與遠距教學並提升課程教學品質,爰依國立高雄大學遠距教學實施辦法,設置「國立高雄大學網路與遠距教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第二條  本委員會由以下委員組成之:
一、 當然委員:包括教務長兼教學發展中心主任、教學發展中心副主任、圖書資訊館館長、通識教育中心主任、教學發展中心組長、教務處課務組組長、學生會代表。
二、 專業委員:由教學發展中心主任視需要遴聘具網路教學或數位學習相關專業人員組成之。
第三條  本委員會之主要職掌如下:
一、 提供網路與遠距教學、新教材開發諮詢及建議。
二、 審議網路與遠距教學、新教材開發相關政策、經費及課程。
三、 評鑑、檢討網路與遠距教學課程教學成效。
四、 推動數位學習課程與數位學習教材認證。
五、 其它網路與遠距教學、新教材開發相關事宜。
第四條  本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會議一次,由主任委員召集之,並擔任會議主席,必要時得召集臨時會議。主任委員因故不能主持會議時,得由主任委員指定委員一人或委員互推一人,擔任主席。
開會時應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決議事項須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始得決議。委員如為討論議題之當事人則應迴避。
第五條  本委員會得視業務需要,設立各種工作小組。
本委員會及所屬各工作小組得視實際需要邀請相關人員列席或提供資料。
第六條  本委員會專業委員任期二年;當然委員依其職務進退。
第七條  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發布,修正時亦同。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