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大學數位自主學習課程實施要點
114年12月02日114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114年12月12日發布
- 國立高雄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提供學生多元學習管道,促進自主學習與跨領域發展,特訂定「國立高雄大學數位自主學習課程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 課程定義與開設方式
- 數位自主學習課程(以下簡稱本課程),係指透過國內外知名線上學習平台(如Coursera、edX、FutureLearn、Udacity、TaiwanLife、ewant 數位學習平台等)進行學習,或修習由本校專任(案)教師自製之數位教材(非課堂側錄),該教材須上傳至YouTube、Vimeo或其他公開影音平台,並同步上傳至本校指定教學平台,始得作為本課程之授課內容。
- 開設課程學分計算方式
- 本課程採線上學習時數方式進行,修習符合規定者,可取得相應學分。
- 每2小時線上學習時數計0.1學分為原則;學習時數達18小時共計1學分。
- 每門課程至多3學分。
- 本課程由各開課單位依一般開課程序辦理,經教務處及教學發展中心簽核後實施。
- 輔導教師權利與義務
- 資格與課程輔導原則
- 輔導教師須為本校專任或專案教師。
- 每位教師每學期至多輔導 1 門課程。
- 輔導教師為課程開設教師,須擔負本課程學習輔導與評量之責任。
- 鐘點費支領原則
- 輔導教師應依本校授課鐘點標準辦理授課事宜。由創新學院開設之課程,其超支超鐘點費用由教育部相關計畫或中央主管機關補助計畫經費支應之。
- 鐘點費計算方式
- 本課程至少須有五名學生修習方得開課,每週鐘點費計算基準為 0.2 小時。
- 每增加五名學生,依「0.1 小時×課程學分數」加計鐘點費。惟每週鐘點費累計至多1小時為原則。
- 鐘點費支給標準依教師職級及「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辦理。
- 學生修課與成績評定
- 修課規定
- 學生須於當學期完成選課,並於期限內完成本校指定教學平台課程內容。
- 學生修習本課程每學期以2門課為限,且總學分不得超過3學分。
- 成績評定方式
- 本課程經輔導教師審核採「通過/不通過」制評分。
- 成績不列入學期(學年)學業平均成績、總學業平均成績、GPA(Grade Point Average)等項目計算。
- 惟本課程之學分仍須依本校學則第24條規定,納入學生學業成績退學規定之及格與不及格學分數及學期修習學分總數計算。
- 學分計算
- 學生修習本課程,畢業學分至多採計9學分。
- 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發布,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