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大學教學發展中心獎勵補助優良學生學習成果標準
國立高雄大學教學發展中心獎勵補助優良學生學習成果標準
100年12月1日100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101年1月13日第120次行政會議通過
101年5月18日第123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依104年4月10日第144次行政會議決議修正法規格式
105年3月4日第119次主管會報修正名稱及第1、2條,105年3月18日第151次行政會議修正名稱及第1、2條,105年3月31日發布
第一條 為鼓勵優良學生學習成果,特訂定國立高雄大學教學發展中心獎勵補助優良學生學習成果標準(以下簡稱本標準。)
第二條 本標準適用於國立高雄大學教學發展中心執行之相關計畫,包括各類以學生學習發展及應用能力為主旨之活動獎優,適用範圍如下:
一、課程學習成果獎勵;
二、社團成果獎勵;
三、各種校內、跨校或國際性活動競賽;
四、專業檢定、證照獎勵;
五、其他經認定之事項。
本標準得依以上各類獎勵活動性質個別定義適用範圍。
第三條 各種獎補助標準須經業管單位會議通過始得辦理,各種獎勵補助之上限:
一、國際競賽:最高獎項折合新台幣價值以不超過捌萬元為限。
二、校際獎優:最高獎項折合新台幣價值以不超過肆萬元為限。
三、校內獎勵:最高獎項折合新台幣價值以不超過壹萬元為限。
以上獎項得依各獎優活動之個別情況彈性規定辦理。
第四條 本標準之獎勵經費由相關計畫項下核實支應。
第五條 本標準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100年12月1日100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101年1月13日第120次行政會議通過
101年5月18日第123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依104年4月10日第144次行政會議決議修正法規格式
105年3月4日第119次主管會報修正名稱及第1、2條,105年3月18日第151次行政會議修正名稱及第1、2條,105年3月31日發布
第一條 為鼓勵優良學生學習成果,特訂定國立高雄大學教學發展中心獎勵補助優良學生學習成果標準(以下簡稱本標準。)
第二條 本標準適用於國立高雄大學教學發展中心執行之相關計畫,包括各類以學生學習發展及應用能力為主旨之活動獎優,適用範圍如下:
一、課程學習成果獎勵;
二、社團成果獎勵;
三、各種校內、跨校或國際性活動競賽;
四、專業檢定、證照獎勵;
五、其他經認定之事項。
本標準得依以上各類獎勵活動性質個別定義適用範圍。
第三條 各種獎補助標準須經業管單位會議通過始得辦理,各種獎勵補助之上限:
一、國際競賽:最高獎項折合新台幣價值以不超過捌萬元為限。
二、校際獎優:最高獎項折合新台幣價值以不超過肆萬元為限。
三、校內獎勵:最高獎項折合新台幣價值以不超過壹萬元為限。
以上獎項得依各獎優活動之個別情況彈性規定辦理。
第四條 本標準之獎勵經費由相關計畫項下核實支應。
第五條 本標準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