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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生補助方案FAQ - 國立高雄大學教學發展中心

Q1:如何申請?
Ans:
Q2:經費核銷需要注意什麼?
Ans:
1. 發票或收據上請輸入本校統編:19880949,收據買受人抬頭請填寫:國立高雄大學
2. 未列出品名或品名不完整者,應註明品名並簽名/蓋章證明。
3. 所有單據須註明逕付廠商或代墊人(由誰代墊)事項;單張發票或收據1萬元(含)以上者,必須逕付廠商,不得代墊。若因特殊事由已先行墊付者,必須專案上簽敍明理由經奉准後,才可將款項撥還。
4. 若有聘請講者,其講座鐘點費、交通費請檢附領據及課程表/海報,若有交通費請在領據上註明起訖地點。
若還有其他問題沒有解答?
歡迎以電子郵件方式來信詢問,電子信箱地址:ctld@nuk.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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